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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核查办理指南

作者:发布时间:2026-08-27阅读数: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核查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凡经我院党总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批准转正的毕业生,均适用本指南。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审查单位党组织须向“中共重庆科技大学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出具正式公函。公函内容应包括同志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以及需核查材料的具体说明,并附相应原件页面扫描件。

(二)材料报送。将公函及附件扫描件邮寄至我院党总支,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材料核实以收到邮寄函件为准。

(三)核查反馈。我院党总支在收到材料后,将及时组织核查,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寄回。

(四)处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公函及附件材料之日起,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情况说明。问题复杂或需跨单位核实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科技大学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党总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678

电子邮箱:2024915@c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