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成立于2024年6月,由原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部分学科专业调整组建而成,是集人才培养、科研和成果转化、服务社会为一体的高层次工程人才培养基地、新材料、新能源研发平台以及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中心。学院柔性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拥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重庆市巴渝学者、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创新领军人才等国家级及省部级人才近20人。学院材料科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材料与化工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已列入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支撑点,拥有重庆“三特行动计划”特色学科专业群、重庆市智能零碳人工智能+学科群。建有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重庆市工程实验室、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省部级学科科研平台。拥有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基地,设备总值4400余万元。
学院下辖材料科学系、新能源系以及实验教学中心,提供化学(材料物理化学方向)学术型硕士学位、材料工程(涵盖先进陶瓷与功能玻璃、电子智能材料、生物材料与器械、高分子复合材料、能源转化与存储材料研究方向)专业学位以及储能技术(包括氢与氢能、能源转化与储存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 形式 |
初试科目 |
复试 科目 |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
20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
01 材料物理化学 |
全日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0无机化学 ④817物理化学 |
908化学综合 |
①961普通化学 ②962基础化学实验 |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
01 先进陶瓷与功能玻璃 02 电子智能材料 03 生物材料与器械 04 高分子复合材料 05 能源转化与存储材料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6材料科学基础 |
928材料综合Ⅱ |
①958材料物理化学 ②957材料制备技术 |
085808 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 |
01 氢与氢能 02 能源转化与储存技术 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26工程传热学 |
929储能技术综合 |
①956工程热力学 ②995流体动力传输原理及应用 |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位类型 |
授位类别 |
专业 |
学费 (每生每年) |
住宿费 (每生每年)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学术学位 |
理学硕士 |
化学 |
7000元 |
1200元 |
3年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硕士 |
材料工程 |
9000元 |
1200元 |
3年 |
全日制 |
能源动力硕士 |
储能技术 |
9000元 |
1200元 |
3年 |
全日制 |
(二)奖助政策
奖助类别 |
奖助金额 |
资助范围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2万元 |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
校长奖学金 |
1万元 |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
学业奖学金 |
0.4-1万元/年 |
100%覆盖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和按计划完成阶段学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 |
企业奖学金 |
0.2-1万元/生 |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0.6万元/生・年 |
100%覆盖 |
学校助学金 |
0.2万元/生・年 |
100%覆盖 |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
300元以上/生・月 |
100%覆盖 |
科技创新 |
创新计划项目 |
0.5-1万元/项 |
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
其他专项 |
国际交流资助 |
0.2-2万元/生 |
择优评选 |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
注:1.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2.奖助学金和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校工科类专业学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四、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根据教育部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科技大学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信息确认
以重庆科技大学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第一单元:2024年12月21日(8:30—11:30)
第二单元:2024年12月21日(14:00—17:00)
第三单元:2024年12月22日(8:30—11:30)
第四单元:2024年12月22日(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本简章第一章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二)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座机:023-65022677
办公室:知行楼M509-2
九、其他
特别提醒: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重庆市2025年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市要求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欢迎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