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我院李国辉等2名同学长期不在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四条第(四)点之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退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建议给予李国辉等2名同学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姓 名 |
年级 |
专 业 |
班 级 |
2020442137 |
李国辉 |
2020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复材2020-01 |
2013443012 |
李力 |
2013 |
冶金工程(试点班) |
冶金试2013-01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6日